2009年9月3日星期四

易性病

  易性病(transexuals),或称 易性癖,是性身份严重颠倒性疾病,患者通常在3岁时萌发,青春期心理逆变,持续地感受到自身生物学性别与心理性别之间的矛盾或不协调,深信自己是另一性别的人,强烈地要求改变自身的性解剖结构,为此要求作易性手术以达到信念,在易性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常因内心冲突而极度痛苦,甚至导致自残、自戕。
  
  病因:
  
  易性病发病的原因十分复杂,不少环节还无法解释,至今仍停留在观察和研究阶段,据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
  
  1.遗传因素 一般认为遗传因素可能与易性病发生有关,但尚无充分资料能加以证明。曾有2例双胞胎,其中哥哥健康正常,弟弟患有严重易性病,而父母身体健康,其他兄弟精神亦无异常。
  
  2.内分泌因素 有学者报告血浆中睾酮水平在易性病中男性患者偏低,女性患者偏高。亦有人认为男女易性病患者血浆中睾酮均无明显变化。
  
  3.外生殖器大小与形态 由于外生殖器与性身份有着密切关系,有人估计外生殖器的大小及形态与易性病的发生有关。但在目前的资料中,还未发现有男性易性病患者性器官大小、形态异常,以及女性易性病患者的外阴畸形(如阴蒂肥大等)。
  
  4.环境和心理因素 人们习惯上认为,产生易性病的原因是父母对幼小儿女按异性打扮或抚养,或患者在异性人群中成长。女性易性病患者可因为对男性刚强性格和独立生活能力的崇拜而产生对男性性别的向往,这在病例中也确实有所发现。然而,不少演员一生扮演女角,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对自身男性性别的认同;有些两性畸形患者,虽从小被切除睾丸、阴茎,并按女孩打扮抚养,似乎已成为“真正”女性,但在青春期并未出现女性特征,而在了解自己的身世后,最终仍要求恢复男性。
  
  5.性别中枢功能异常 有学者认为,决定性别的中枢在下丘脑。至青春期,下丘脑会使人体向既定的性别发育成熟。由于下丘脑的功能受制于染色体上的性基因,性基因的启动,才是表现性别的真正原因,而性基因的选择,在卵子受精的瞬间已决定
  
  症状:
  
  易性病的临床表现主要反映在性别同一性障碍、性角色反常和性定向倒错等方面,并且绝大多数病人自童年期开始即表现出了易性行为。临床表现:1.终生感到自己是异性中的一员;2.具有异性的性行为和不引起情欲的异装打扮;3.对不能从其获得快感的生殖器深感痛绝;4.讨厌同性恋行为。
  
  诊断标准:
  
  易性病的诊断主要取决于本人的主诉和病史,体征、化验及其他检查无助于诊断,必须反复询问病史,通过多次书信、电话交谈,最后当面复查,进行分析,审定甄别。成年人中易性病的诊断不难成立;而青春期以前的易性病诊断必须慎重。一般根据以下各特征的综合分析来进行诊断。
  
  1、深信自己是真实的异性,终身感受是异性中的一员;
  
  2、声称自己是异性,躯体发育并非异性,更非两性畸形;
  
  3、深感痛绝自身的生理特征和生殖系统迹象,如乳房、月经、阴茎、睾丸等;
  
  4、强烈要求医学改变躯体而成为自己认为应该的属性;
  
  5、着同性装束感觉痛苦,着异性服装感到满足;
  
  6、恼恨别人把自己看成现有属性,对理解自己是异性感到宽慰;
  
  7、对同性可产生同性异性恋;而确认自己应该是异性;
  
  8、要求变性不是单独追求性行为,亦非对异性性别的偏爱;
  
  9、对现有性别生活如演戏,行尸走肉,觉得无路可走,只有变性,目标是不屈不挠的,不变性不如死。
  
    
  
  鉴别诊断:
  
    易性病需与异装癖、同性恋及精神分裂症等相鉴别,它们的发病原因与行为表现上有共同之处,但实质上是不同的。是否要求变性,是易性病与异装癖及同性恋的根本区别。易性病者以着异性服装为形式,使其外表符合其自觉性别,且为无性感兴奋目标的跨性别着装,仅为取得心理平衡,而非追求性关系,更非性行为异常。
  
  易性病者对自我性别认同有障碍,认定自身为异性,渴望改变自身生理性别。有的人成年后把自身作为异性来爱恋另一同性别的人,双方以理解、同情、真诚的态度及崇高的要求相待,一般不会做不道德或违法的事,亦非单纯追求性行为,这在女性易性病者为多,我们定名为同性异性恋。
  
  1、异装癖者对自己的生物学性别持肯定态度,并无变性要求,属性行为异常,多见于男性,性定向为异性,对性交有兴趣,着异性服饰带有性快感追求成分,甚而出现性兴奋或性感满足。偶有要求变性者,但在明白变性手术实质后,多远而避之不再求医。有一异装癖者;取得妻子认同,每月着异装,装扮成女性逛街一次,而家庭性关系均正常,近来告知其尚有裹足癖,欣赏女性三寸金莲,经7年多交往观察,其为一典型异装癖患者,而本人在律师工作方面很是出色。
  
  2、同性恋者对自我性别认同,无变性要求,性定向指向同性,是对他人的感觉,以同性个体作为性爱对象。同性恋多以男性为多见,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圈,往往结成团伙活动在公园、公厕、公共浴池,以鸡奸为性爱方式,多数人扮演着主动、被动两种角色,性行为完全是宣泄性欲,固定的同性恋情侣很少。同性恋者并不愿着异装,即使是扮作异性姿态的一方,仍注重同性气质,更无变性的渴望。女性同性恋者大多是情感型,她们相爱甚深,有时不易与易性病相区别,还有待于深入研究与甄别。
  
  3、精神分裂症患者,有的也有变性妄想,妄想自己成为异性成员,把易性手术视为一种有魔力的治疗方法。他们避免去正视自己的问题焦点,有的男性偏执地妄想变性后能生儿育女,有的妄想成为出名的歌唱家,有的为消除胡子而要求切除睾丸。他们并不存在性身份与其生物学性别相互矛盾的巨大心理冲突,亦无一贯性的病史。成天想人非非,对工作、学习无所适从,在得不到变性满足时,恼怒激动状态下会失去理智,动手打骂亲人,扬言杀人,呈现轻度精神分裂症妄想症的表现。这些在病史中应认真加以分析,从求治者的异样眼神中可以得到正确判断。
  
  手术适应症及条件:
  
    在有关法律法规未公布以前,自1992年起,临床上对变性手术制定了严格的手续和制度。
  
  1.患者在手术前必须解决和考虑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诸如手术后的工作、生活、经济来源、家庭组成、社会舆论等。
  
  2.手术前先有适应过程,日常生活中试行异性行为及角色1~2年。
  
  3.必须具备下列各项证明:


①公安部门证明,应取得公安部门的理解和认可,术后户口簿中性别和公民身份证明要予以更换;
②个人申请,包括经历、病史、家庭情况、手术要求和决心;
③精神病院证明,以排除精神病;
④父母兄弟姐妹的证明,以求得术后家庭成员的理解和认可;
⑤工作单位证明、术后工作安排及经济来源;
⑥乡政府和居委会证明,以取得社会的认可和理解;
⑦已婚者必须解决好配偶问题并具法院证明;
⑧医疗费用的筹备及术后生活保障措施。
  
  4.对上述各项证明应认真审核。诊断明确,条件完全具备后,经有关部门审定,才能决定是否施行变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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