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

呵护私处切莫进入误区

日常生活中,很多女性认为的一些常规习惯其实都是不正确的。其实,刻意地注意养成一些非常规的好习惯是很重要的。


习惯一:先清洗再排尿
女性都习惯先排尿再清洗,觉得这样做才乾淨。而事实刚好相反,水中的真菌也是很多的,这样做很容易使水中的有害细菌侵入尿道。

如果先清洗而后排尿的话,在清洗过程中带入的细菌就可以被尿液冲出体外了。
 

习惯二:便前要洗手
大家都知道便后要洗手,其实便前更要洗手。
 
科学研究资料显示:人的双手沾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如衣原体支原体等,它们可以通过“解手”这一环节侵入尿道引起感染。所以在便前更要保持双手的乾淨。

而女性在如厕时使用的手纸、卫生巾、护垫等卫生用品都需要用手进行操作,因而此时的手部清洁显得尤为重要。
 

习惯三:生理期勤换卫生巾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生理期最好每40分钟~1小时就要更换一次卫生巾,即使是没有排尿的感觉也要有意识的去洗手间更换卫生巾。

因为所有的卫生巾都不能达到很好的透气性,在生理期抵抗力最弱的时候是阴道有害菌最活跃的时候,这时候如果给它们提供潮湿不透气的环境是十分危险的,所以生理期要保证勤换干爽的卫生巾不让有害菌有滋生的条件。
 

私处呵护误区

误区一:红肿都是性病
 
病例:田女士一个月前突然感到私处微痛,仔细观察后才发现有一块红肿。她赶紧去看妇科医生,医生建议她去泌尿科,她心里很紧张,怕是性病,结果一套检查下来花了五百多元什么也没查出来。

一週后,症状减轻,后来就痊癒了,她觉得很奇怪,难道那里也会长“青春痘”,可是她早过了长“青春痘”的年龄了。
 

专家意见:田女士其实很幸运,国内曾报道一位女士因为私处长了一个“小疥”,被误诊为性病花了九千多元治疗。

私处长类似青春痘的小疥是很正常的事,因为那里被浓密的体毛遮盖,加上天气乾燥或自己体内排毒不畅,容易红肿发炎,油性皮肤的女性更容易发生这类意外。

另外现在十分风靡辛辣食品,有很多女性本身体质并不合适吃过多的发性食物,很容易造成自身的排毒紊乱,现在秋冬乾燥时节多吃水果蔬菜才是最重要的。
 

自我护理处方:如果出现小的红肿发炎,不要惊慌,用碘酒每天早晚擦拭,能阻止炎症恶化,促使毒液进早排除。

不要轻易去私人诊所检查,如果不放心一定要去正规的大医院就诊。
 

误区二:时髦性感的丁字裤
 
病例:秦小姐最近一直有尿急,尿频的现象,去医院看后说得了轻微的尿道感染。医生建议她不要再穿丁字裤,改穿普通的棉质内裤。秦小姐觉得很奇怪,同样是内裤有什么不一样呢?
 

专家意见:新加坡有妇科专家认为,与其穿丁字裤,以防止露出内裤痕迹,不如不穿内裤。因为后者比前者更健康。

现在市场上所出售的丁字裤大多是化纤布料,加之这种内裤与私处接触的面积十分小,很容易产生过敏反应和使细菌入侵。
 

自我护理处方:请穿棉质或纯丝质内裤,儘量避免穿尼龙、合成纤维的质料的内裤。这样才能保证通风、透气。

其实纯天然的质料也有很性感的样式,另外建议不要养成穿丁字裤的习惯,这样的样式不是很利于健康。减少穿紧身牛仔裤和弹力裤,特别是丁字内裤配紧身牛仔裤这样的搭配基本上属于私处杀手了。
 

误区三:卫生巾和卫生护垫常备无害
 
病例:白女士是卫生护垫的拥护者,最近在超市购买了促销的大包装卫生巾和卫生护垫,用到最后发现皮肤发红,瘙痒。去医院检查才知道得了阴道真菌感染,医生判断是用了过期的卫生巾所制。
 

专家意见:卫生巾同样有保质期,任何储存过久的卫生巾和卫生护垫都不卫生,因为它们可能随储存环境的不良而变质。尤其如果储存在阴暗潮湿的环境里,即使有外包装,细菌还是能够趁虚而入。

用了过期变质的卫生巾是肯定要被感染的。卫生护垫是不宜经常使用的,因为即使它们的宣传词是透气干爽,仍不可能达到真正透气的作用,用久了不但会产生异味,还很容易破坏私处的弱酸环境。
 

自我护理处方:改变每天用卫生护垫的习惯,并勤换内裤,洗后的内裤最好不要阴干,如果没有条件,洗后的内裤用开水烫过再用电吹风热档吹三四分钟即可。

不要购买便宜的杂牌卫生巾,要选用正规厂家的正规产品,而且即用即买比较好,买太多是会过期的,如果没用完,请把卫生巾放入冰箱的冷冻室,因为只有这样储存才能阻止霉菌滋生。
 

误区四:保护私密地带与他人无关
 
病例:吴太太和丈夫结婚已经8年,但是近日与丈夫同房后,总感觉外阴不适,有灼痛感。去医院检查后才发现得了阴道炎,但是经过治疗并不见什么起色,这使她觉得很奇怪。
 

专家意见:性生活中外源性细菌的侵入是导致妇科炎症的重要原因,建议男女双方在性生活前后一定要注意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许多女性妇科感染的反复发作,主要成因是忽略了丈夫那一边的卫生,丈夫一定要配合治疗才能治愈。
 

自我护理处方:男性生殖器的包皮是最容易藏污纳垢的,在性生活前一定要让他清洗乾淨,其实你帮他清洗是最好的方法,这样做还能增进夫妻间的情慾发展,是不错的前戏的开始。

你为自己购买清洗液的时候可以顺便购买伴侣套装,为他也购买同一个品牌的,帮助呵护他的私处其实也是在保护你自己的健康。
 

女性私密数字
  1、一般阴道大小从开口至子宫颈大约有7.5公分,但是在性交时,它的容量是有弹性的,可以容纳任何大小的阳物进入。

  2、阴道内部距阴道口约三分之二阴道长度的区域,较之阴道前端要敏感得多。

  3、虽然不是所有的女性都有G点,但有G点的女性,它的位置通常是阴道前壁,距阴道口3公分左右的地方。

  4、一般来讲,阴蒂的末梢就像阳具的阴茎头一样有较多末梢神经,阴蒂的大小约为0.16公分宽和0.16公分长。

  5、持久的性活动会让阴道维持弹性,让阴道一辈子都可以进行此种性活动欢愉。

  女性的私密地带护理一直是十分敏感但容易被忽略的问题,过于重视和过于轻视都可能给女性带来各种麻烦和疾病。

警告:女性自慰的三大误区

单身生活是自由的,一个人的生活可以有更多的随心所欲。当夜幕降临的时候,那一种渴望被爱的感觉总是更强烈一些,于是,女人和自己的私语也变得暧昧起来,而一个人的“自助夜宵”更加令人愉悦而兴奋。

但是,就在这种对自己的爱抚中,女人又是否真的懂得照顾自己呢?
而这样的“午夜甜品”又是不是有利于健康呢?


误区一:自慰可以治疗盛夏夜的失眠

描述:寂寞的你往往是这城市女人中精英的一个,白天身着美丽职业装,同男人一样在刀枪无眼的职场中拼抢,八小时的正常工作和N小时的加班后,月色伴着你回家。
  
脱掉高跟鞋的一刹那,再难掩饰疲惫和落寞的神色。你深知女人无论是经济上还是身体上都应该充分独立,你正视自己的性需求。

随着“自慰伤身说” 的逐步被推翻,自慰成了你隐秘的快乐,甚至将其视作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治疗失眠的灵丹妙药,屡试不爽。
  
分析:天气太热,不管你喜不喜欢,多多少少都会在太阳下做做“日光浴”。结果就是总感觉身体烫烫的,其实这是因为身体内部血液流速加快,新陈代谢增强,产生了更多的激素,也就造成了人们比平日更“饥渴”。

白天即使运动量很小,也会大量出汗,而自慰虽然是一个人的游戏,但也不是件轻松的事儿,消耗精力的同时也会大量排汗,这都是非常损害元气的,长时间的过度自慰,还会感到头晕、耳鸣,不但不会治疗失眠,反而会影响睡眠。


误区二:自慰不会引发任何疾病
  
描述:当各种性病甚至是爱滋病如洪水猛兽般开始袭来的时候,有时你采用安全套等保护措施来抵挡这些可怕的疾患。

有时你则采取“御敌于国门之外”的策略,不再随便的与异性发生性关系,自慰,则成了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从此便以为高枕无忧,不会与各种疾病沾边了。


>>了解更多阴道炎<<
分析:当有些独身女人依然会莫名其妙的患上种种妇科疾病之后,问题就来了。既然已经和男人无关,那为什么还会得病呢?

其实即使是健康女性,也会有将近半数的人携带霉菌。

正常情况下阴道环境本身本平衡状态来和自净功能,阴道内保持一定的酸度,pH值小于4,使得这些霉菌能够在阴道中静静地寄居,与十几种细菌共栖共生,彼此制约,和谐共处,就像一个秩序井然的小社会,并不引发疾病。

而当这种平衡被打破之后,问题也就随之而来了。而自慰的时候如果不注意手、卧具以及自慰工具的清洁,或者太注意卫生而经常使用偏碱性的洗液都会打破这种平衡,增加患病机会。
  

误区三:对自慰的心理恐惧
  
描述:你通过自慰独自享受到了性的愉悦,但是这始终是无法言说的秘密,来自传统的习俗和社会的压力实在无法让你在有了快感的时候就呐喊。

亲人、同事、朋友就不必说了,就连在最亲近的闺中密友面前,自慰也是被严格禁止讨论的话题,提起的话也令人羞愧难当。于是你一边在身体上享受着而另一边在心理上恐惧着,渐渐地成了心中一条隐隐作痛的伤疤。
  
分析:自慰更大的危害往往并不在自慰本身,而是由于它引起的心理负担。

最早的关于自慰的正面评价出现于17世纪,医生西尼达弟赞成自慰,他提出,自慰不仅能够预防疾病,还能够使人气色良好。

现代医学认为,不仅没有任何确凿证据说明手淫是罪恶和不成熟的行为,而且有很多证据表明,手淫至少是无害的。

西方许多学者认为手淫如同吃饭一样,是人的本能活动,人体会有自我调解,所以没有过度之说,当他们感到不适时自然就会停止。

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

性学专家:"同性恋"被称为"性少数"将成趋势

  本报讯(通讯员佐伊)11月19日,由中国性学会、中华性文物博物馆和广州现代医院联合主办的首届"性文化与生殖健康"研讨会在广州现代医院举行,中国性学会秘书长胡佩诚教授在会上介绍,性学界将"同性恋"、"性变态"称为"性少数"成为趋势,未来性学界将有可能不认为其是一种病态的性活动。

  未来"性变态"将被称为"性少数"

  当前,同性恋群体越来越公开化,而受到目前社会文化的影响,绝大数的人不能认可,认为"同性恋"是一种是病态的性活动,社会不能接纳使得他们非常苦闷。对于"同性恋"是否是健康的性活动,胡佩诚介绍,目前,在世界各国性教育工作者和性科学工作者普遍认为,"同性恋"不是病态,而是一群少数人有不同的性倾向,与社会多数人的性观念有所不同而已,他们很多人其实也有体面的工作和自己正常的生活,因此被称为一群"性少数"。胡佩诚表示,"同性恋"不能被广泛为社会所接收,除了受到文化的影响,还与其性活动不符合男女交合本身的生理特征有很大关系,"同性恋"的性交主要采用口交、肛交、拳交甚至出血交,这些不卫生、不安全的性交导致性病的蔓延甚至违法犯罪的增加等社会问题。

  1995年,瑞典政府表示"同性恋"可以注册成性伙伴,至此官方对于"同性恋"有了历史性转变,"同性恋"由"非罪"转为"非病"再变成今天的可以"注册"。胡佩诚表示,"同性恋"者注册成稳定的性伙伴,其性生活有一定规律对于艾滋病的防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另外,如"男性喜欢穿女性内裤"等被称之为"性变态"的一些活动,未来不在认为是一种病态而被称为是"性少数"成性学界的趋势。

  幼儿性教育提倡"不主张""不回避"

  家中有幼儿的家长常常对于孩子的性教育素手无策。对于幼儿性教育,胡佩诚表示"不主张"积极用过"露"语言和孩子交流,也并不主张"上课",而学会善于观察。胡佩诚介绍,在幼儿的意识里,"阴道"等过露的词语和"手"、"眼睛"、"鼻子"等词语没有什么区别,这种过"露"或者太过明白的性教育不宜幼儿,家长要想比较委婉的方式教会小孩一些简单的性知识没,并随着其年龄的增长加强教育。

  一旦出现有"前自慰行为"等问题时,家长要"不回避",注意正确引导,不要一味打骂孩子。胡佩诚表示,在幼儿的成长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会出现一些关于性的问题,如果未出现则可以安全度过这段时期,出现了相关情况需正确引导,在一些行为不影响他人如玩自己生殖器等,可采用培养孩子的一些兴趣爱好的方式,转移其注意力,改变其习惯,不要动辄打骂,这样可能会适得其反,对孩子造成一些心理阴影,特别是当发现孩子第一有这样的行为的时候,要及时教育;如多次教育不改的可以一些严厉制止的方式教育,防止发展成癖好,其后很难教育。对于那些当众玩甚至器、撒尿、偷窥异性等有可能影响到社会或他人的行为,也要及时严厉制止并教育。

  当前,各种声讯媒介发达,在外界和媒体的刺激,小孩模仿成年人,如家长逗乐鼓励三四岁的孩子学接吻、小孩穿比基尼等,对于这些行为,胡佩诚表示,孩子过早模范成人的活动,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孩子的性早熟,类似行为不宜提倡。

  青春期提倡"问则答"的性教育方式

  对于处于青春期的16、17的孩子的性教育,胡佩诚表示,提倡"问则答,不问则不答"的教育方式,家长和学校共同参与,正面教导为主,出现问题积极引导,根据不同孩子的情况,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上上课",讲解一些恋爱知识或者是性知识。

  另外,他还介绍,"长者恋"最易发生在中学阶段。处于青春发育期的16、17岁的中学生,正处于青春萌动期,情绪比较容易受波动,在与教师处于接近期时,教师要特别注意观察动向"长者恋"的发生,并且这期间的学生多不大表露自己的心声,在有类似征兆家或家教师要适当的引导。

  倡导在校大学生要对自己的性行为负责任未婚先孕和在校大学生的行为已成为巨大的社会问题。近年,一项对我国1073名在校本科大学生性行为的调查中发现,有过性行为的男生为7.1%、女生为2.2%,目前,其数据远远超过了这一比率,在校大学生有过性行为的甚至在20%以上。

  胡佩诚介绍,他经常接到一些在校大学生的咨询,如"应不应该用行为"类似的问题,我们教育其不应该有性行为,要有性道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奏效,其不一定遵从。对于在校大学性行为,我们提倡负责任的性行为或不要有婚前性行为,提倡三到"防火墙"--最好能保持"贞洁"、发生性行为要使用"安全套",没有使用避孕套的要在性行为后72小时内使用紧急避孕药,防止"事情"的继续发展。

同性恋在中国并不违法

在美国全国情报委员会2002年9月发布《艾滋病的下一个冲击波: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俄罗斯、印度和中国》后,美国战略和国际研究中心2002年12月出台了类似的一份报告《艾滋病大流行的第二波:中国、印度、俄罗斯、埃塞俄比亚、尼日利亚》(注:目前没有发表在网站上)。

在美国战略和国际研究中心的报告中,作者Steven Morrison博士指出,“同性恋在中国、印度、尼日利亚和埃塞俄比亚是非法的,在俄罗斯只是最近刚刚合法化。”报告中引用了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吴尊友博士的话说,“大多数参与同性恋或双性恋活动的人们和女人处于稳定的婚姻中。因为同性恋行为是违法的,中国政府几乎不能有效地接触到这个群体。”

确切的说,中国的法律对同性恋者并不友好,但是同性恋行为或双性恋行为(成年人之间的、私人场所、自愿发生)也不违法。近来,中华精神科学会也不再把同性恋或双性恋统化为病态。

旧的《刑法》(1979年全国人大通过)第一百六十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其中“其他流氓活动”过去被理解为包含鸡奸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年11月2日)中对“其他流氓活动情节恶劣构成流氓罪的”的解释是:“勾引男性青少年多人,或者勾引外国人,与之搞两性关系,在社会上影响很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鸡奸幼童的;强行鸡奸少年的;或者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多次鸡奸,情节严重的。”(217页)1994年1月出版的《刑事法律适用手册-刑事办案551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编:人民法院出版社)重复了以上内容。(183页),并补充了对以下问题的回答:“254、对鸡奸行为如何定罪处刑?答:关于对鸡奸行为如果定罪处刑,刑法没有具体规定,1984年5月25日大连市委政法委员会就此问题徵求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经研究认为:对这个问题在起草刑法中研究过。这种行为虽有一定的危害性,但不宜单列罪名。对这种行为一般可由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按流氓罪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意见属内部交换意见,可供执法机关在办案中参考。”(188页)

其中,令人担心的是这样的说法,“这种行为虽有一定的危害性,但不宜单列罪名。对这种行为一般可由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按流氓罪追究刑事责任。”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本没有解释什么是鸡奸行为。如果是指肛门性交,那么夫妻之间的肛门性交是什么?

如果是指同性性行为,那么接吻、两个成年人自愿在家里做爱,也违法吗?这就是为什么我国过去对同性恋者处罚上出现许多差异的原因,有些地方警察入户逮捕同性恋者,有些地方只将男性之间插入性行为理解为鸡奸,有些地方把同性恋理解为鸡奸。因为法律及其解释不清楚,所以各地的执法者对同性恋者的处理就差别很大,完全决定于当地警察的认识、态度或对罚款的需求。

现在,刑法中已经取消“其他流氓活动”这一条过去包含鸡奸这一意义不确定的条款,而且修改后的刑法根本没有出现流氓这样的字眼,那么有理由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应条款“其他流氓活动”

及其解释应该失去法律效力,因为如果其继续保持“对这种行为一般可由行政处罚”的效力,那么“情节严重的,可以按流氓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依据的刑法已经取消了这一条款。

原则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该遵循刑法的规则,并在刑法相应的规定基础上,做出修改,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许多规定和修改前的刑法相似,轻者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重者适用于刑法,而现有刑法相应条款已经改变或取消,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某些条款及其法律解释就失去法律效力。但是,在修改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条款,比如针对卖淫嫖娼的规定,就应该继续发挥法律效力,因为刑法主要涉及卖淫嫖娼的组织和故意传播性病,而不直接涉及卖淫嫖娼。

但是,鉴于中国法律政策的不确定性和社会压力,中国同性恋者选择保持生活中的低调。

尽管法律上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但是根据常识生活依然是有意义的。成年人之间自愿的、稳定的、非伤害的性行为值得倡导。

可以利用联合国人权公约和其它国际公约为中国同性恋者提供道义上的和国际法上的支持。


◇补充:


中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针对有关性倾向方面的任何规定,所以有关的行政处理──比如开除同性恋者的学籍,将同性恋者开除──等,并不受到法律的追究,因此因为性倾向而失去就学或者就业机会的同性恋者,也无处投诉。也就是说,虽然法律改革趋向于将法律与道德脱钩,但行政处理足以为同性恋者提供“道德管制”。这也是很多同性恋者生活趋向于低调的重要原因。

中国当代同性恋社会状况全记录

  尽管同性恋在中国已存在了几千年,不用说载入各种史册的有关“龙阳”、“断袖”和“娈童”之类的故事,甚至在1991年,福建还有一对男同性恋者公开举行民俗婚礼,大宴宾客。而且据青岛医学院张北川教授说,实际上在清朝的时候,那个地方这种民风就很盛。但可以说,直至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同性恋才越来越成为一个广受关注的社会现象。医学、社会学、伦理学等专业的学者,对同性恋问题的研究日益深入;社会主流文化(包括“官方”的态度)对同性恋“亚文化”也越来越宽容;而同性恋人群的各类活动,也从“地下”逐渐转到“地上”……

  甩掉“病态”的帽子

  1981年,《大众医学》发表张明园介绍《红楼梦》中同性恋现象的文章,认为同性恋是奇异的,是否病态还没有定论。

  1982年,世界性学名著《性医学》中文译本出版,书中删除了“同性恋”全章(同时被删去的还有变性欲,换装行为等3章)。有关删去这一章名称的说明,用的是英文——不懂英文的人读了,根本不知删去了什么。

  1985年,《祝您健康》发表阮芳赋的《同性恋——一个未解之迷》一文,文章认为同性恋不是疾病,但是属于少数,认为对同性恋的歧视是多数人欺负少数人。同年,阮芳赋主编的《性知识手册》出版,这部后来总计发行量上百万册的科普读物,仍将同性恋视为“一种变态”。

  1985年,北京大学心理系主任陈仲庚主编译的大学心理学教科书《变态心理学》,把同性恋明确列为一种不适宜异性恋生活方式时可以选择的替代生活方式。这部书对学术界有重要影响。
  1994年,张北川所著47万字的《同性爱》一书出版。这是国内第一部全面讨论同性恋问题的学术著作,通过对历史发展规律的分析,阐释了人类史的发展是朝着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拥有平等权力的方向进步的。

  1994年12月,邱仁宗主持的“艾滋病和特殊性问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发表支持同性恋者的政策建议,送交政府有关部门和立法机构。

  1995年,中国文化名人萧乾老人在文汇报(上海版、香港版)发表了对《同性爱》的书评《一个值得重视的社会问题》,指出中国对同性恋问题的认识在进步,这种进步标志中国在现代化方面正做出努力。

  1995年,社会学家刘达临的《中国当代性文化》(精华本)出版,该书强调了中国有一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同性爱人群。

  1995年,潘绥铭《中国性现状》出版。潘绥铭对四大城市180余位男同性爱者的调查发现,中国相当一部分男同性爱者很“活跃”,存在着艾滋病在这一人群中大流行的风险。在相近的时间,青年作家方刚的《同性恋在中国》出版。这部纪实文学在大众社会引起了关注。

  1997年,邱仁宗《艾滋病、性和伦理学》出版。该书从伦理学角度深入论述了大众社会应当以容纳态度对待同性恋人群的伦理学依据。

  1997年秋-1998年初,精神医学专业刊物《精神卫生通讯》就同性恋问题进行了大讨论。有关同性恋道德化、医学化和非道德化、非医学化的不同观点进行了论战。讨论以张北川的长文作为总结,强调了同性恋非道德化、非医学化是当代科学的结论,并符合历史发展的方向。

  1997年到1998年,张北川教授对486位男同性恋者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25%受到过异性恋者的伤害(包括言语侮辱和殴打等),35%因为社会(包括自己家人在内)对同性恋的认识产生强烈自杀念头,10%有过自杀行为。

  1998年,社会学家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出版。这部25万字的著作综合了国内外学界的调查和多种科研结论,并指出中国同性恋者人口数量为3600-4800万。

  1998年,以同性恋人群为目标人群的健康干预项目《朋友》于年初开始运作,开展关于同性恋的理解和艾滋病教育活动。 这个项目有近20位不同学科的权威学者和同性恋者直接参与,并在1999年初得到国家明确的道义支持。

  1999年,由邱仁宗主持召开了“面对21世纪的女性:女性主义者与女同性爱者的对话”研讨会,表明社会对同性恋问题的关注已明显超越艾滋病防控、心理卫生/精神医学界领域。

  1999年底,《朋友》得到了来自科学界的强力支持。包括我国艾滋病防控界首席科学家、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委员会和卫生部艾滋病中心有关负责人、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负责人等在内的多学科学者和官员明确表态支持《朋友》项目的开展。

  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即将出版发行,在新版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的定义非常详细,同性恋的性活动并非一定是心理异常。由此,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

  从“地下”到“地上”

  1992年11月22日下午,在北京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举办了“男人的世界”文化沙龙,这是一个专为同性恋男子开设的文化中心。邱仁宗、陈秉中、李银河、王小波等学者和一些记者与会参加。这次活动被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称为“石破天惊”。

  1992年,北京爱知行动项目建立,编辑《爱知简报》,在男性同性恋者和双性恋者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和安全性教育工作。

  1993年2月14日,“男人的世界”沙龙在北京西单海马歌厅举办情人节特别活动,载歌载舞,迎来了中国同性恋的公开化。警方表示,同性恋没有法律界定,只要不影响他人,警方一般不予干涉。

  1994年到1995年,海外媒体大量报道内地同性恋者的情况。一个叫做“中国彩虹”的北京同性恋组织1995年6月向海外媒体发布同性恋解放公开信,引起海外关注。

  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前后,北京男女同性恋者开始酒吧聚会,同性恋酒吧开始出现。

  1996年12月,香港同性恋组织召集全球华人“同志”大会,内地同性恋代表到会。

  1997年,北京同性恋志愿者自发地开办了一条专为同性恋者提供心理健康和艾滋病干预服务的热线。

  1997年,北京男女“同志”热线开通,并向全社会公开了呼机号码。

  1998年起,大量同性恋者网站或同性恋友好网站出现。

  1998年,北京“柠檬树咖啡屋”开张,每周六举办同性恋文化讨论,极大地推动北京同性恋者社群意识。

  1998年8月,全国男女同性恋者积极分子在北京秘密聚会,商讨“同志”工作。

  1998年10月,全国女性同性恋者在北京公开聚会。

  1999年,上海一对女同性恋者公开举行民俗婚礼,并得到家庭祝福。在因特网上,出现了数10个同性恋者自己创办的中文网站。目前,中国越来越多的大中城市出现了同性恋酒吧、迪厅,而且同性恋酒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品位出现分化。

  1999年,女同性恋者简报《天空》出版。

  2000年11月,歌手毛宁被刺。因其涉及同性恋色情活动,引发了大众媒体关于“是否要对同性恋宽容”的大讨论。

  赢得法律上的公平

  1986年,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赵敏老师因研究同性恋治疗问题,被公安局6次传讯,理由是他筹备治疗用具时借用了裸体录像带。

  1992年初,安徽两名女子同居事件受到公安部宽待。公安部在答复安徽省地方政府的意见上说,我国没有关于同性恋的法律,原则上这类案件可以不受理。最高警方的意见被新闻媒体报道为中国同性恋合法化。

  1993年2月14日情人节活动1周后,海马歌厅经理徐先生因为出租场地给“男人的世界”情人节活动,被主管单位开除。

  1993年5月10日,卫生部党组勒令停止“男人的世界”活动,批评陈秉中和万延海等人署名的文章“鼓吹同性恋、鼓吹人权、同情妓女”。

  1993年8月10日,陈秉中被卫生部要求退休,当月的《中国健康教育》杂志停刊。

  1997年,中国新刑法颁布,删除了数10年间常常被用于惩处某些同性性行为的“流氓罪”、“鸡奸罪”,从而实现了现实中的同性爱非刑事化。这一跨越,完成了一些发达国家历经数10年走过的艰难路程。按照中国现在实施的刑法,成年同性间双方自愿的私下性行为不属于法律干预范畴。

  1999年2月,万延海发表致卫生部公开信,要求恢复工作,要求卫生部承认错误。

  1999年2月,《同性恋在中国》作者方刚受到起诉。该书作者和出版人在法庭辨护中均强调同性恋性取向并非道德问题和疾病。法院一审判决有关同性恋是性变态的说法引发同性恋社区的强烈反对;二审判决中,法庭取消了同性恋是性变态的说法,判决书摒弃了把同性恋道德化的说辞。这标志着把同性恋道德化的历史时代的法律终结。

  2000年4月,公安部在一批示中指出:“选择性别是公民的个人权利”。这是将被记录在未来的中国性学史的重要事件。它标志在变性这一重大问题上我国与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文化的多方位接轨。虽然它仅涉及变性欲者,却与同性恋也有重大“瓜葛”。

英国首对同性夫妻诞生

  2005-12-28, 随着同性夫妻在英国获得法律认可,两名同性恋女子在北爱尔兰首府贝尔法斯特举行了民事结婚仪式,成为英国首对正式结婚的同性恋者。据介绍,英国首对同性夫妻是跨国婚姻,她们一位是英国的小区工作者,一位是美国的剧作家,两人四年前在美国纽约相识。由于有关的法律开始在英国正式生效,其他的同性恋婚姻仪式也纷纷接踵而至。目前,已经预约的就已经超过了1000对。

英电视台播出同性恋婚礼遭抗议

  英国一个早间电视节目因为拍摄一场同性恋婚礼,引起许多观众的抗议,但是英国独立电视委员会(ITC)决定不受理这些抗议,同时ITC也指出,先前一个电视节目中出现女性高潮的试验,并未违反任何节目规范。

  这场由英国第四台(Channel 4)早间谈话性节目《今晨》(This Morning)实地拍摄的同性恋婚礼,一共引起了117起抗议。这些观众认为,这场同性恋婚礼不适合儿童观看,同时也会损害婚姻的宗教特殊性。

  但是节目制作人表示,在播出这场婚礼之前,主持人和来宾已经针对这个议题作了相当长时间的讨论。制作人认为,这等于是一种预告。

  虽然ITC决定不受理观众的抗议,但也指出:“有鉴于这种节目内容‘突然出现’的特质,相当有可能许多抱怨是因为没有看到之前的内容,就看到证婚的部分而引起的。”

同性恋成西方与阿拉伯国家拉锯战场

  据意大利《共和国报》报道,最近,阿拉伯国家政府在积极防止同性恋现象的蔓延,采取各种措施,打击与伊斯兰教义背道而驰的非传统性取向现象,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则全力推波助澜,积极创办阿拉伯语同性恋网站,出版刊物,成立同性恋机构,宣传同性恋是个人自由,鼓动阿拉伯人争取同性恋合法化。

  近日,埃及国内再次爆发同性恋丑闻。西方人权保护组织“阿拉伯人权观察网络”消息人士透露,埃及当局一直在逮捕同性恋者,最近在开罗和亚历山大,经常有涉嫌同性恋倾向的人受到警察盘问,当局还对各种涉嫌同性恋宣传的网站、杂志、电影、机构进行调查。

  3年前在尼罗河“皇后方舟”上活动时被捕的一些埃及公民,因非传统性取向被判处终生监禁。伊斯兰教宗教首领伊玛目最近竟然指责同性恋者对印度洋大海啸负有一定的责任,在西方国家引起轩然大波,穆斯林国家阿拉伯语电视台也在广泛讨论此事。

  日前,开罗一名少年因登录同性恋者网站,公布自己的个人信息,而被判处17年监禁,其中包括2年强制性劳动。

  但是,尽管阿拉伯国家政府采取各种措施,借助宗教和社会舆论压力,还是无法阻止同性恋文化在许多国家的大肆传播。

  在黎巴嫩,同性恋已被视为犯罪。沙特、埃及、叙利亚、黎巴嫩、突尼斯、也门等国政府也在同西方国家创办的鼓动同性恋现象的网站进行不懈的斗争,但是,网络检查并不能完全阻止这些联系。

  几天前,据英国《独立报》报道,在沙特,同性恋现象非常流行,在吉达私立学校,男大学生通常会非常骄傲地介绍自己的同性恋伙伴为“我的人”。

  从叙利亚到阿尔及利亚的阿拉伯国家,在西方文化影响下,现在兴起描述同性恋者生活的电影热潮,在电影《迪斯科,迪斯科》中,男主角因同性恋染上了艾滋病同,最后被关进了监狱。

  在电影《全能男人》中,一个已婚阿拉伯妇女为逃避丈夫的性暴力,变性成为男人。这些电影在穆斯林国家男女同性恋者当中非常受欢迎,而且许多电影公开放映。

  除电影外,阿拉伯国家同性恋文化的“主战场”是美国创办的阿拉伯语同性恋宣传网站,登载各种色情内容,指导同性恋者如何躲避警方盘查,公布同性约会点地图,披露友好同性恋机构名单。

  显然,阿拉伯国家男女同性恋者处于半合法活动状态。专门为同性恋者创办的专业杂志较少,在埃及、摩洛哥、黎巴嫩等国只有一本杂志。

  阿拉伯国家同性恋文化中有个显著的特点:非常明显的西方倾向。从阿拉伯语同性恋网站上广告介绍的各种同性恋用品上,不难看出,不仅有普通器械,也有带着强烈西方色彩的新型同性恋工具。

同性恋现象与新闻传媒的正视

  长期以来同性恋是一个被边缘化的群落,被视为极端的"越轨婚恋"而受斥责与歧视,我国新闻传播特别是主流传统媒体鲜有涉猎报道,这也加剧了社会对这个问题的敏感性。随着改革开放公众对同性恋的态度正在发生变化,不再成为忌讳的话题。各类新闻传媒同样应顺应时代改变观念。抱以科学和求实的态度,客观、公正将同性恋纳入日常报道视野,并注意报道方法与度的把握,正确引导社会对这一特殊的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了解,澄清误会,消除偏见。协助他们融入社会大家庭,求同存异地共创社会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

  "同性恋"词语源由一位德国医生于1869年的创造。早期西方对同性恋的歧视打压相当激烈,如教会认为这是违反教义、可耻与不伦的。柴柯夫斯基就因为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便受到一个贵族审判会的审判被迫自杀;希特勒也曾想消灭所有的同性恋者,对他们进行了毁灭性地迫害。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西方开展了同性恋的维权运动,丹麦在1988年率先将其婚姻合法化,瑞典、挪威、冰岛、荷兰、芬兰、比利时等相继允许同性登记伴侣关系,享受异性配偶的各项权利。以后美、英、法、德、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也出台了《家庭伴侣法》或《同性婚姻法》,给予同性恋者平等的婚姻家庭权。现在每年的"6·29",国外都有他们举行的大型游行纪念活动。

  据美国《今日人口》杂志的一篇《走出封闭:男女同性恋者人口分布》的调查报道,目前全美有60万个同性伴侣家庭 (而10年前还不到15万个)。2003年9月9日,美国一所公立同性恋中学在纽约开学,成为世界上第一所专门招收同性恋学生的学校。这些,都表明国外尤其是西方社会对同性恋的愈加宽容,对其态度总的看趋向理解和尊重,如同性恋者可以公开自己的身份去竞选议员、市长、部长,新闻媒体对此也早见惯不惊地纳人了正常报道。2003年10月1日,全球首座专以播出同性恋新闻、影视剧的电视台,也在美国西岸著名的观光地棕榈泉正式开播。

  中国传统上讲究阴阳调和,长期以来同性恋是一个被边缘化的群落。在大多数人的视野里,同性恋几乎与丑陋、罪恶这样的词汇联系在一起,家庭、道德、法律都要管。强大的社会压力迫使这一群体只能小心翼翼地"地下活动。公开场合下鲜见这类话题。大凡提到同性恋,人们都会抱着一种莫名的窘迫或难以言传的紧张,附和着社会采取的是斥责态度,认为这种与传统婚恋观大相径庭的行为怪异颠倒,极端“越轨”,只有异性的连理结合才天经地义。因而过去大众心目中的同性恋形象,总是与"不道德"、"不正常"、"性变态"等概念联系起来,甚至被当作"流氓"罪论处。自然,以反映现实生活变化为己任的新闻传播,也与社会保持同步,同性恋问题在新闻媒体上噤若寒蝉,是难以寻觅到其踪迹的禁区,新闻报道仿佛完全遗忘了这一冷寂群体的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外来文化的影响和民主与法制的建设,不断冲击着人们原有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尤其是进人新世纪以来国人眼界及自由度的进一步拓宽,公众对同性恋的问题已不再一味地拒斥,正在缓释原来的批判态度,逐渐表现出一种认识上的拓展。如263网站在2001年初约11000人参与投票的调查显示,对同性恋"不赞成,也不接受"者占30·09%;"不赞成,但可以接受"者占14·46%;"赞成"者占48·15%;"无所谓,不关我的事"者占了7·26%。这似乎表明出人们正在逐步改变既往的观念,和以前相比对同性恋的看法已显得比较开明。

  "人世"以后这种状况继续得到改观,在有影响的新浪网开展的《新浪观察2002年"同性恋问题"大型社会调查问卷》中,对"您怎么看待同性恋现象和同性恋人群",选答"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不值得大惊小怪"者占了77%;对"你心目中的同性恋者是什么样的",选答"他们和常人一般无二"者占了87·5%;对"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你怎么看",选答"同意,这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者占了69% 同年,中南大学参考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设计问卷对湖南省几所著名高调查,也有10%的学生认可同性恋。

  尽管这些门户网站及团体组织的调查还缺乏权威性、准确性、普遍性,但我们仍可在一定程度上窥见,眼下在中国同性恋问题已不再是一种谈虎色变或难以言说的存在,标志着公众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对这种"越轨的婚恋"已发生了某些较大变化。

  然而在新闻传播方面却依然显得滞后。除少量媒体偶有提及、个别互联网上谈得多一点外,传统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新闻传媒对此仍是鲜见涉猎。而在社会其它一些领域,则较早陆续开始了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例如:1985年《祝您健康》杂志发表阮芳赋《同性恋一—个末解之谜》,认为同性恋正常;1994年医学专家张北川教授所著《同性爱》出版,为国内最早讨论同性恋问题的学术著作;1995年《人之初》期刊发表大陆同性恋者的自述《渴望幸福的爱》;1997年张北川工作组开展同性恋调查并实施健康教育项目,同年王小波创作了同性恋题材的电影剧本《东宫·西宫》;1997年我国施行的《新刑法》中,删除了过去常被用于惩处某些同性恋行为的"流氓罪",这被认为是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的一个标志;1998年李银河出版《同性恋亚文化》,谈到了同性恋的感情世界、交往方式及价值观;2000年北京中级法院终审一起名誉权案,撤销了一审中"同性恋目前在中国被认为是一种性变态行为,不被公众所接受”的判词,从司法实践的角度首次为同性恋"平反";2001年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发行,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实现了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2003年复旦大学为研究生开设《同性恋健康与社会科学》选修课,为中国高校史上首创,同年陈礼勇的《中国同性恋调查》出版……

  可见,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同性恋为社会学、人类学、性学感兴趣;作为一种行为现象,同性恋引起医学、遗传学、心理学、教育学的重视;作为一种新闻现象,同性恋却受到传统新闻媒体的狙击冷落。尽管有学者热心说明它是多元主义中对生活方式的另一种选择,医学上去掉了旧式病理模式的"性变态"诊断,法律上也不再被视为需要"关注"的一个方面,然而正如前所讲,由于主流新闻媒体对它的报道缺失,而这些新闻传媒恰恰是能影响公众意识十分重要的因素,这便让同性恋话题目前仍几乎局限于某些特定场合,大庭广众之下还不便自由地谈论。

  其实,从新闻的客观性讲,以现代观念来衡量,新闻报道是很难确定同性恋的"道德"与"不道德"或"正常"与"不正常"这种对立的概念界限。以现实生活中的"正常"与否来说,在这个问题的层面上,"不正常"通常是指与多数人不同的某种行为和生活方式,应当说这本身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不就如同我们吃饭是用右手还是左撇子吗?但这里涉及到性的取向,"异常"就被打上了"道德"的印记,"正常"与否便直接和"正确"与否相关联,这种逻辑下一些人便容易视同性恋为不道德的行为。

  新闻传播受道德环境的制约,也随波逐流竭力回避。许多人都声称没见过同性恋者,而正是这批人还受着世俗的压力不敢理直气壮地亮出身份,大多以异性恋面目示人,加之主流新闻媒体的冷落,一般人包括新闻传播工作者也不关注、或是无暇顾及有关社会学、医学及法学等专家在这方面的研究。自然是难窥同性恋者的真实面貌,更无法进人他们隐秘的心理与生理世界。因而眼下就公开性或道德上来看,对同性恋的误解及偏见的认识仍具有普遍性,同性恋一族在舆论上、道义上依然是"弱势群体",其生存环境还处在一种尴尬的状态。

  从新闻的角度看,为什么一种行为的性只准有异性取向的道德规条,是担忧会导致人口减少吗?这显然过虑,只要不是人人都同性恋(也无此可能),人类绝无灭绝之虞,倒是新闻媒体在时常告诫人口膨胀带来的压力。其实从不少新闻报道来看,生活中许多不"正常"并不意味着得不到宽容;得到宽容的事也并不意味着都"正常"。纵观历史不难发现,同性恋存在于古今中外社会,出现过许多如雷贯耳的杰出人士,如柏拉图、苏格拉底、达芬奇,舒伯特、惠特曼、毛姆……他们早已消逝在历史的烟云中,但世界永远纪念着他们,新闻媒体还不时借用他们的英名。

  其实在中国文化中同性恋也没有被列人"淫乱"。从身为九五之尊的皇帝到风流倜傥的才子,从财主商人到市民村夫,史料及文学中也有这方面的记录,新闻传播何以能置若罔闻?我国同性恋问题权威、曾获国际奖励艾滋病预防杰出人士最高奖"马丁奖"的张北川教授,经调查指出:"同性恋在人口中所占比例约为4%", 按此观点我国就有数千万之众。这么一个惊人的群体,没有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新闻报道不能漠视现实。正视同性恋现象,应当是新闻传媒题中之义。真实地了解这个潜行在我们生活中的这一族群,消除偏见歧视,从而给予和尊重他们生活的平等权利,为受众打开一个陌生世界的窗口的同时也为其它领域提供珍贵资料,这也应是充分发挥新闻传播功能的一种体现。

  笔者认为,各类新闻传媒应抱着科学和求实的态度,将同性恋纳入日常传播视野,如适当辟出栏目介绍医学、社会学等学科对这方面的研究,向受众客观报道同性恋的状况、情感,适当开展讨论,真实地撩开他们婚恋价值观的心路历程。因为对于心理、生理不处于那种特殊状态的人来说,是不能想象同性怎么会"恋"。从有的学者调查研究来看,不少我们平素理解为"正常"的异性恋世界里的美好事物,也普适于同性恋者。一些人将两者相比时片面地突出同性恋的"滥"和异性恋的"贞",似乎他们对待情爱的观点有质的区别。

  事实上两者对爱情的态度都犹如一道连续的频带,一头是"贞"另一头是"滥"。同性恋中有坚贞的爱情故事,异性恋中也有"滥"的成员,由于社会的原因同性爱情得不到表达。中心城市是新闻媒体集中之地,也是同性恋较活跃聚集的地方,对他们的新闻事件和生存状态,以及医学生理、社会心理在新闻传媒上做出描述和记录,展现他们的生态原貌,让受众可以深一层的了解其喜怒哀乐、呼声要求,同时引导公众正确看待这种社会现象。如同新闻报道生活中其他事物有好坏之分一样,同性恋者的行为活动亦然,有人的举止可能悖于社会道德败坏风气,也有人遵纪守法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追求他们自己的幸福。

  这方面似乎偶有个别的网络媒体在做着努力,如四川新闻网的记者曾分别对成都市几处同性恋聚集场所进行过暗访,对他们的夜生活分两条线路"亲密接触",一是据反映存在着色情的地方,记者的确观察到不少庸俗不堪的场面,其与社会上其他色情现象大同小异,这种低俗的行为无论对于同性还是异性恋者都不可取。而在另一地方则是别样景象:"记者独自来到位于市中心的某著名同性恋酒吧……该‘同志吧’位于某大厦的4楼。在酒吧大门左侧,一张去年的关于防治艾滋病的宣传画还贴在门口,上面写着’关爱同志,保护健康’等字样。大门右侧也贴了一张‘共同关爱同志生活’字样的招贴画。环顾四周,年龄大约20—30之间,全部是男性,而且每张桌子两人各自在聊天。大厅内的各面墙上,都挂着‘关爱同志’、‘倡导同志健康生活’的装饰画,看来,酒吧的主人还是本着健康生活的观念来经营的。场内的各对’情侣’除了拉手外并没有出格的举动……记者看到的是真诚和善良的目光。表演开始了,整个表演都显得十分正规,舞蹈也经过认真排练,衣着十分得体,从演出开始到结束,没有一个暴露身体的节目……不时赢得在场观众的掌声。”

  应该说,这篇耳闻目睹的新闻超越了单纯报道同性恋者夜生活的主题,具有普遍意义。如果记者没有注明采写对象,那这篇新闻表现的与其他都市人夜生活的正面与负面的举止又有多少差异?从这篇新闻报道中,我们至少知道了同性恋者的娱乐消遣选择的是同性外,与一般人并无多大的不同。遗憾是这种报道没有出现在主流新闻媒体中,只是在网上而缺乏"权威",其影响就微乎其微。

  当然,新闻传媒要坚持导向性原则,也不可提倡同性恋。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婚姻登记条例仍然规定同性之间不予办理手续,这表明它在目前还是比较敏感的话题,新闻只能中性地报道。这样,新闻报道的基调便显得重要,基调不同表明传媒的倾向不同,给受众的影响也不同。如何给这类新闻定调则需根据它的内容与性质来考虑,着眼于事实的属性、特点等因素。窃以为上述对成都同性恋夜生活的报道,基调把握就较恰当。2003年4月15日,重庆晚报刊登《重庆市率先全国开通同性恋热线》的新闻,内容是该市成立一个旨在“对艾滋病感染高危人群健康干预”的项目组,率先在全国分别开通男女同性恋者热线,建立了"中国彩虹热线"网站,日访问量5000人次以上。该报还在另一篇新闻中报道了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将安全套发放机进入部分同性恋聚集的酒吧,由他们自主选择安装地点和经营管理。这两则新闻反映出重庆市对同性恋这个特殊群体的关注,报道持的是客观态度。据学者们调查,同性恋中也有"层次高低"之分,这与学识、职业及社会地位关联。较高层次者倾向追求相对稳定的感情和性爱,并对同族中不负责任的行为表示忧虑,有的还积极参加防治艾滋病的教育工作;较低层次者一般缺乏社会资源和支持系统,社会责任感较弱,往往只寻找生理满足。新闻传媒应重在引导后者,在思想上帮助他们向较高层次的转化。

  尽管近年来也有一些新闻媒体开始出现有关同性恋的报道,但常常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一种是报道中还摆脱不了偏见,比如在涉及同性恋的新闻时,喜欢侧重于发生的纠纷、色情、抢劫、凶杀、吸毒、艾滋病等负面的事实,并常常在标题上突出,如《女同性恋示爱被拒杀情人》、《寻找"同志"招来打劫》、《十五岁男孩恋上同性遭拒自杀》 等等,其结果是容易暗示受众将同性恋与丑陋、犯罪等"坏影响"联系起来,让人避而远之,唯恐与之有染。其实说到人的行为活动的负面影响,同性恋者在人数上绝对不成比例,异性恋中发生的各种"坏影响"事件远比同性恋要大得多。我们说现实中道德和法律对于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的,不论对同性还是异性违反者,都同样持的是严厉态度,为什么一旦报道与同性恋有关的负面新闻时,传媒要趋之若鹜地渲染呢?或许新闻媒体对这类报道在主观上并没有"妖魔化"同性恋的意图,但在客观上确实是在不经意地对受众起着某种误导,延续乃至强化着同性恋与丑陋、变态、犯罪等"阴暗面"的概念相联系的旧有观念。

  另一种是新闻报道的"内外有别"。这方面表现是对境外同性恋的诸如游行集会、议员竞选、市长、部长等新闻能如实公正地报道,而对国内的往往讳莫如深,或者给予不同的"待遇"。如2003年4月1日香港艺人张国荣跳楼自杀,一些报纸并不在乎他是同性恋者,而且还刻意点明这点,从痛惜悲哀的角度大张旗鼓地连续报道,"哥哥"长"哥哥"短,在9月1日张国荣的生日时也作了追念性报道。而一年前大陆歌星毛宁被刺,当披露出此事与同性恋有关的消息后,有的报纸立刻带着贬斥、批判的情绪炒得满城风雨,仿佛使国人不期而然地面对着一场对同性恋的道德审判。2002年9月,以一曲《大中国》唱响流行歌坛的高枫患病去世,有的报纸竟捕风捉影,企图也要将高枫的病因与同性恋挂上钩而进行炒作。可见,某些新闻媒体对同性恋的"外平内贬",表现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的态度,新闻传播实践中的这种观念,是需要改变的。

  在关乎同性恋新闻报道的数量以及细节方面,也应把握有度。新闻报道同其它任何事物一样,存在着质与量的两方面,量达到一定的限度就会导致质的变异。同性恋在我国目前毕竟只是缓慢浮出水面,还未成为公开讨论的话题,即便新闻媒体是客观公正地报道,其传播量也不可能过多,否则易给人造成其"泛滥"的印象。这与社会生活也是相吻合的,因为现实中婚恋观上的异性结合占绝对主流,"越轨"的同性只是极小部分,这种数量对比完全不会也决无可能颠倒。此外,在新闻细节描述问题上,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也属于个人隐私,都是自由的、秘不可宣的。新闻报道如果在涉及某些具体行为方式时,除非经个人同意,没有必要大肆铺陈、渲染细节,点到为止即可。特别是涉嫌到某些色情或犯罪内容时,"同性"与"异性"并无性质与法律的差别,所不同的只是性取向与多数人不同而已,撇开其身份就跟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即便是犯罪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们的身份并不成为量刑的依据。因而,新闻中展览出不堪人目或是惨不忍睹等举止的细节,都是"有碍观瞻"、污染受众耳目与腐蚀人心灵的。这属于新闻传媒的职业道德自律范畴。

  当代社会日益走向宽容和多元化、人们越来越注重个性和自我发展,公众对同性恋的理解与接受程度,从上述两家有影响的网站调查来看已超过了学术界的预料。新闻媒体犹抱琵琶半遮脸,不如索性像对待其他领域的新闻一样报道。爱因斯坦说过,这个世界需要一分为二的对待。我们可以从新闻中看到许多政治家在处理国际事务、民族利益等活动中是这样来巧妙周旋于政治舞台,追求国家利益的最大值,新闻报道以及公众也都给予理解与支持。对于同性恋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新闻传播同样应以客观、公正的眼光来看待。不管是出自关心,还是由于好奇,都有必要来了解、关注他们,协助他们和谐地融入社会大家庭,求同存异地共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当社会中再没有人对这种"越轨"的婚恋观不解时,新闻报道的这类话题也就不会那么引人注目了。

古代女同性恋的性生活

  外国称女性同性恋者为“莱斯宾”,此名源于古希腊的一个岛屿。该岛上曾流行女性同性恋的风气,并在社会上广泛流行,于是,人们后来将其当做女性同性恋的代名词。真正的女性同性恋发生率较男性同性恋低,有人认为这与女性的生理与心理特点有一定的关系,也可能与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有一定的关系。

有人研究认为,女性同性恋中约有1/3的人曾对别的女性发生过爱恋情绪,有1/4以上女性同性恋者在童年曾玩过同性性游戏。女性同性恋由于方式较为隐蔽,加之社会上对女性与女性间亲近持肯定和宽容态度,因而现代社会中女性同性恋具有很大的隐秘性的特点。

这除了公众能够接受女性与同性亲近外,还与社会对女性男性化持肯定态度有关。人们对女性从事男性工作持肯定的态度,并在社会上倡导那样去做,女性干男性工作更具有阳刚之气。这也会增加女性同性恋的社会隐蔽性,使人不易发现女性同性恋者。另外女性同性恋较男性同性恋者在感情上较为专一、持久,因而这也是不为人们所注意的一个方面。

  近年外国对女性同性恋的研究表明,女性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主要是:通过身体的接触磨擦,主要有擦阴淫、互奸、手淫与被动手淫、舌淫与被动舌淫等。据说舌淫与被动舌淫是女性最喜欢的一项性行为活动。在女性同性恋中有利用假阴茎或振荡器来达到性发泄的。这只是象征意义上的应用,但亦可认为是解决女性性压抑的一种有效途径。

  据高罗佩研究认为,女子同性恋在中国古代是相当普遍的,并被当时的人们所容忍。只要不发生过头的行为,人们认为女子同性恋关系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甚至当它导致为了爱情的自我牺牲或献身行为时,还受到人们的赞扬。明代一位名叫李渔(1611——约1680年)的人曾就此题材创作过一部叫《怜香伴》的戏剧,写得就是有关女性同性恋互爱的故事。

  高罗佩认为,中国古代女性同性恋性行为的方式,是除去用普通的互慰手段,如相互手淫相互弄阴蒂、口交等等外,同性恋的双方可能还应用一种双头淫具,它是一种用木头或象牙制成的带棱短棍,并用两条绸带系在当中。她们把此淫具放人阴道,以带子绑在身上,使不致脱落,俨若男子的阴茎,不但使另一女子得到满足,也通过磨擦使自己得到快感。

在古代著名的医学著作《医心方》的第二十四节有关内容中也提到女子用来自慰的淫具,劝人不可滥用。明代的医家陶宗仪(主要活动于约1360年)在他的《辍耕录》卷十中对一种用来制造春药和淫具的植物作有如下描述:“鞑靼田地野马或与姣龙交,遗精人地。久之,发起如笋,上丰下俭,鳞甲栉比筋脉联络,其形绝类男阴,名日锁阳。即肉苁容之类。或谓里妇之淫者就合之,一得阳气,勃然怒长。土人掘取,洗涤去皮,薄切晒干,以充药货,功力百倍于从容也”。同一种类的植物显然也见于明代色情小说《株林野史》之中。它描写了一种必须在使用前用热水浸泡,让它涨大变硬,此物被泡胀后,如同男性生殖器,人们称之为“广东膀”。

  众所周知,小说《金瓶梅》里也描写了另一种女子用来手淫的东西,即“勉铃”(“勉”亦作“缅”),据说“出自番兵”。这是一个空心的小银球,在性交前放人阴道。传说清代的赵翼曾有人向他出售之。他回忆说:“又缅地有淫鸟,其精可助房中术,有得其淋于石者,以铜裹之如铃,谓之缅铃。余归田后,有人以一铃来售,大如龙眼,四周无缝,;不知其真伪,而握人手,稍得暖之,则铃自动,切切如有:声,置于几案则止,亦一奇也。余无所用,乃还之o”明代学者谈迁说,男人亦用此物。他在《枣林杂俎》“勉铃”文中说:“缅铃,相传鹏精也。鹏性淫毒,一出,诸牝悉避去。遇蛮妇,辄啄而求合。土人束草人,绛衣簪花其上。鹏嬲之不置,精溢其上。采之,裹以重金,大仅为豆。嵌之于势,以御妇人,得气愈劲。然夷不外售,夷取之始得。滇人伪者以作蒺藜形,裹而摇之亦跃,但彼不摇自鸣耳。”

  有人说,这种“勉铃”也正是日本人称之为“琳之玉”的东西的原型和根源。“琳之玉”是人工制造供女同性恋者用以自慰的工具,在日本被列入同性恋的专用自慰工具。“琳之玉”常常见于西方著作的描写,并在十八世纪传于欧洲。中国古代的“勉铃”与“琳之玉”在构造和用法上十分相似,所谓鹏精之说当然是带有迷信色彩的了。看来为这种发声小球,中国人还起有自己特殊的名称。

小说《金瓶梅》八十三回在谈及一系列性辅助工具,如相思套、银托子、勉铃等后,也提到“颤声娇”,看来这只能是指发出声响的球状物而不可能是其他东西。这都是女性同性恋者的常用之物。

巴西发现罕见相拥木乃伊 疑似女同性恋


2008年2月23日,巴西考古学家在巴西圣保罗天主教修道院墓坑里发现了一对躺在一起的修女木乃伊。这对木乃伊姿势怪异,相互拥抱而死,有考古学家怀疑,这或许是一对古代的同性恋木乃伊,不过这一论断并未经过考证,事实真相目前不得而知。


2008年2月23日,巴西考古学家在巴西圣保罗天主教修道院墓坑里发现了一对躺在一起的修女木乃伊。这对木乃伊姿势怪异,相互拥抱而死,有考古学家怀疑,这或许是一对古代的同性恋木乃伊,不过这一论断并未经过考证,事实真相目前不得而知。

2009年7月5日星期日

古时的春宫GL图
















同性恋是一种文化,要理性地判断。

  同性恋其实也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就象地球围绕太阳运转一样简单。可是由于种种原因,许多人并不真正了解这个隐秘和世界,而又由于不了解导致了误解乃至憎恶都是很正常的。

  其实,任何现象的存在必定是有其原因的,同性恋也不例外。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自然,而不是什么心理变态,这一点已被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所认同,同性恋不仅在人类存在,在动物界也被观察到过,并非人的专利,也许,性对象的取向本身就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人们常把同性恋看作精神病,性变态,性倒错,其实他们的心智是完全正常的,远的不说,当代也有一些诸如洛加尼斯,范思哲等在各自领域取得非凡成就的同性恋者。

  同性恋在世界上亘古以来就有,中国也不例外。在中国古代的小说《金瓶梅》与《红楼梦》等名著里都有同性恋人物或同性恋行为的描写。冯梦龙所著的《情史》里有一章“情外篇”就是专门描写同性恋的。其处理态度与异性恋并无两异。而且在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也到处可以看到有同性恋的痕迹。其中也不乏经典的故事(断袖、贻桃)和著名的人物(汉哀帝、董贤),还有其它研究也表明,中国古代对同性恋的态度比西方同时期要开明。

  同性恋是一种文化现象,同性行为自古以来一直存在,但是直到一个世纪之前,同性恋一直被认为是邪恶的“行为”,而不是一种“状态”。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违法。

  有关同性恋的第一例案例研究1879年在美国发表,它把这一话题视为全新的,好像同性恋在此之前从来就不存在似的。把同性恋者视为一个几乎不同的人种,将同性恋定为一种精神的错乱,这一观点在当时是很令人吃惊的。而用今天的术语来表达,医疗专家们已经认为“性行为”和“性倾向”或“性取向”是不一样的。前者是指某个人“做”了什么,而后者是指某个人“是”什么。

  在这一时期,很多专家用“性倒错”来形容新的意义上的同性恋者。这说明同性恋被认为是一种性别身份的倒错,或者颠倒:“女同性恋在生理上是女性,而在心理上则是男性。另一方面,男同性恋在生理上是男性,在心理上则是女性。”性倒错解释了为什么在男子身上可以找到女性化的被动,而在女子身上可以找到男性化的主动。研究专家总结出:对于想要做男人的女人,或者想要做女人的男人,同性恋关系是一种尽量接近正常异性恋的情绪上的努力。

  今天,同性恋,异性恋和双性恋,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性倾向”,其定义是:“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因此,同性恋指的是“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

  然而,同性恋者毕竟是属于性倾向的少数者,其性对象悖于异性恋者。当法律与社会约俗反映多数人或统治者的意志与意向时,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与迫害成为必然。所以,要消除公众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主要靠普及的教育,其中既要有感性的关怀,也要有理性的判断。

2009年7月4日星期六

中国历来女同性恋

  “宫花寂寞红”,这五个字多么深刻地描述了几千年来千千万万的女性在深宫中青春之花寂寞地开放又枯萎。性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求,在正常情况下,无论男人和女人都渴求爱情、婚姻与性的幸福,可是宫女们的这种人生权利被残酷地剥夺了。在后宫,宫女们接触的男人只有皇帝和太监,太监是没有性能力的,而皇帝只有一个,在宫廷女性中能得到皇帝宠幸的又有几个呢?

  白居易的《上阳白发人》一诗,充分地描绘了“一生遂向空房宿”的性寂寞和性饥渴:

  宿空房,秋夜长,夜长无寐天不明;
  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暗雨打窗声。
  春日迟,日迟独坐天难暮;
  宫莺百啭愁厌闻,梁燕双栖老休妒。
  鸳归燕去长悄然,春往秋来不记年,
  唯向深宫望明月,东西四五百回圆。

  在这种性寂寞与性苦闷的情况下,宫廷女性怎么办呢?有人逃走了,如古人笔记中曾记载有一年正月望日,唐中宗和皇后微服出宫,在市上徜徉游览,一批宫女“皆淫奔而不返”。还有女性自叹薄命,以自杀了此余生,如隋炀帝时的侯夫人。但是以上这些情况毕竟是极少数,而多数宫女是默默忍受,有时也寻求一些方法进行性的宣泄。

  性宣泄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一是和太监结成挂名夫妻,借以得到感情上的安慰,这称“对食”或“菜户”;二是以手或工具进行“自慰”;三是搞同性恋。在中国古代,女同性恋多称为“磨镜”,双方相互以厮磨或抚摩对方身体得到一定的性满足,由于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故称“磨镜。”,也有一人女扮男装,在腰间系一假阳具和对方进行性交的,这在古代的春宫画上有一些记载与描绘。

  女尼和道姑的同性恋

  中国的女尼和道姑,自汉、唐以后开始多了起来,但是在社会上一般对女尼和道姑都无好感,因为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中,人们总认为女子应在家中侍夫育儿,而出家总是“不守妇道”。在中国古代,“三姑六婆”素来没有好名声,《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四里就说:“我说那三姑六婆是再要不得的!”尼姑和道姑居“三姑”之首,更是古代社会中的男子攻击、诬蔑的对象,在许多古代小说中,尼姑庵、女道观向来被描绘成养汉淫乱的场所,人们通常认为尼姑、道姑进入一般人家的闺房,不是送春药,就是拉皮条,或是搞同性恋。

  有首诗说:“断俗入禅林,身清心不清。夜来风雨过,疑是叩门声。”就是说女出家人与人私通的情况。“三言两拍”是明代最有影响的拟话本小说,它反映了宋元以来市井阶层的生活状况、思想观念和欣赏情趣,其中有些内容描绘了尼姑、道姑偷汉的“淫行”。

  例如冯梦龙的《醒世恒言》第十五卷《赫大卿遗恨鸳鸯绦》、凌初的《拍案惊奇》卷三十四回《闻人生野战翠浮庵》都描述了男子进入尼庵,被一群尼姑拖住不放,日夜宣淫,轮番大战,最后虚脱而死的事情。还有不少民歌民谣,都有嘲笑和尚、尼姑私通以及女尼和道姑性混乱的内容。

  实际上,对上述状况应具体分析。古代女子削发为尼或为道姑有许多不同的原因:一种人是真心皈依教门,恪守戒律,了此一生,这是多数。另一种是为生活所迫,以尼庵、道观作为一个归宿或一时的栖身之地,如有些妓女年老色衰,或为人所弃,无路可走,就去做尼姑、道姑了。第三种女人不过是把出家入尼庵、道观作为一种实行“性开放”、“性自由”的手段而已。

  唐宋之时,贵族女子出家为尼为女冠的特别多,其中浓妆艳抹、喜交宾客、放荡佻达的不在少数。《湘山野录》载:“中国长公主为尼,掖廷随出者二十余人。诏两禁送至寺,赐传斋。传旨令多赋诗,唯文僖公彭乔年尚有记者云。”又《柳亭诗话》也记载道:“李义山诗《碧城》三首,盖咏公主入道事也。唐之公主,多请出家。义山同时,如文安、浔阳、平梁、邵阳、永嘉、永安、义昌、安康(诸公主)先后乞为女道士,筑观于外,颇失防闲。”

  这“筑观于外,颇失防闲”几个字点明了问题的实质。公主们住在宫里,搞“性自由”毕竟不方便,在宫外当女冠,情况就不同了。唐玄宗私儿媳杨玉环,开始时为掩人耳目,也把她送进道观当女道士,道号“玉真”,他们在道观频频幽会。

  此外,女尼、女冠们广游全国,出入宫禁与民家都比较自由、方便,与女子接触更不受限制,这都给她们的性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有些女尼、女冠自不能免,像鱼玄机这样的风流女道士绝非个别。除了搞异性恋之外,搞同性恋的更多,而社会对搞女同性恋更为宽容,因为这不破坏婚姻家庭,不算“失节”,也不影响子女的血统。当然,也不会被认为是什么“好事”,元代的陶宗仪就认为女尼、女冠等不能随意进入女子的闺房,以防生乱,其主要寓意也是防止女同性恋的发生。

  民间妇女的同性恋汉、唐以后

  如果说,宫廷女性、女尼、女冠等由于接触男性的机会少,因而以搞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宣泄,那么这实际上是受了男女两性交往的限制,女同性恋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就是现代性科学所谓“境遇性同性恋”,如果环境允许她们和男性广泛接触,她们还会“从良”、“还俗”、“择偶而嫁”的。可是有些民间妇女的同性恋,是受心理变化、传统风俗的影响,完全是自愿而为之,这种同性恋就稳固得多了。

  例如,正如明、清的男风盛行一样,广东顺德也有许多蚕女不嫁,愿终生为处女的风俗。她们被称为“老姑婆”,同住一起,居住的地方叫“姑婆屋”。由于传统上养蚕丝之地被视为圣洁之所,男子是不可进入的,因而“姑婆屋”也不准男子进入。这些蚕女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

  她们结盟的仪式称为“梳起”。举行这种仪式时,像新嫁娘出嫁一样,将做姑娘时常留的大辫子梳成别的发型,到寺内神前,当众杀公鸡喝血,拜神发誓,凡是经过“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而男家也不能强娶,但男家可以索取与要求赔偿聘金和重新订婚的费用,这费用就由那对结拜姐妹共同负担。

  清代梁绍壬所著的《两般秋雨盦随笔》卷四《金兰会》中还有这样的记载:

  广东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姐妹,名金兰,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禁也。李铁桥廉使令顺德时,素如此风,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风稍戢矣。

  以上是说有些女子虽然勉强“出嫁”,但是事实上和丈夫没有发生关系,而主要是同性相恋。有个官吏以行政命令强禁这种风俗,其真正效果是值得怀疑的。世界上有许多事情不是仅靠强迫命令、行政处罚就能解决的。

  《清稗类钞》中还记载了清末民初的上海有所谓“磨镜党”的组织,这是一个女同性恋的团体,该书第三十八卷《洪奶奶与妇女昵》云:

  沪妓有洪奶奶者,佚其名,居公共租界之恩庆里,为上海八怪之一……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者是也。洪为之魁,两女相爱,较男女之狎昵为甚;因妒而争之事时有之,且或以性命相博,乃由洪为之判断,党员唯唯从命,不敢违。

  有妓曰金赛玉者,适人矣,与洪有同病,遂挟巨资出,易姓曰陈,居九江里,与洪衡宇相望,为洪所惑,尽丧其资斧,几不能自存,洪之服御奢靡,挥霍甚豪,固皆取给于所欢之妇女,而得于洪者尤多也。

  与洪昵者,初仅为北里中人,久之而巨室之妾女,亦纷纷入其党,自是而即视男子为厌物矣。

  从以上这篇论述中可以看到,女同性恋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在当时号称“十里洋场”的上海,女同性恋者似乎还有相当大的力量。

  与男风相同,女同性恋也是古代小说、尤其是性小说的内容之一。这是因为,小说是反映现实生活的,而女同性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例如明代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与同朝代丁耀亢所著的《隔帘花影》都不仅有女同性恋的叙述,而且后者还有女子鞭打女子,直至身浴血花又剪去头发而感到性满足的描写,这是女同性恋加上“性虐待狂”了。此外,明末清初李渔所著《怜香伴》中的雀笺云和曹语花、清代曹雪芹《红楼梦》中的蔷官和薇官、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和范十一娘,都是对女同性恋的描写。

  从古代形形色色的同性恋看来,其原因和表现是十分复杂的。许多王公贵族、达商富贾的同性恋,大部分算不上什么“恋”,而是一种淫乱,他们对异性玩弄腻了,就去玩弄同性;有一些人的同性恋,是十足的性变态;而多数人的同性恋,则出自一些心理的变化、民俗与环境的影响,他们是真正的“恋”,是一种生活方式。

  而这种感情和生活方式并不是什么罪过——对古代这形形色色的同性恋一概斥之为“淫乱”、“秽行”、“变态”是错误的,当然,如果一概加以肯定也不对。察古是为了知今,我们研究古代的同性恋是为了说明,社会上的这一性现象具有很远的历史源流,它的原因复杂,有些成因(如统治阶级的淫乱与性压迫)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成因现代和古代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对我们研究与认识现代社会中的同性恋是有帮助的。

女同性恋(GL)

  女性之间的爱LES有很多是天生的,她们只能和男人做朋友,无法产生爱及性欲
  但有些喜欢女人,但也有可能喜欢上男人,这些人是双性恋
  有些人一见男人就紧张,害怕,无法交谈,更别提恋爱.所以当她们需要爱时,只有去找女人.这叫恐男症(非学名;与之相应的有恐女症),是可以医治的。
  心理上的,比如受过创伤,或环境影响,这类的,也是可以改变的
  最后,有一类较特殊:
  那些被男人甩了,就说自己要当LES,再也不爱男人的,只是在逃避现实,
  也可以说是心理异常(与上面"心理上的"不同)
  使用lesbian来称呼女性的同性恋者。源于古希腊的一个小岛的名称Lesbos。公元前7世纪时,Lesbos岛以其抒
  情诗人而闻名,最著名的是女同性恋诗人萨福(Sappho)。Lesbian 本意指居住在该岛上的人,自萨福以后,
  Lesbian这个词汇开始有了新的注解。19世纪末,医学界开始使用lesbian来指称与萨福有同样性倾向的女性。
  lesbian开始包含女性同性恋的含义,并被广泛使用起来。
  lesbian的来历.源于一个岛屿莱斯瓦斯岛.最早来历与一个女诗人.莎孚.有关. 莎孚(古希腊语:∑απφώ; 拉丁字母转写:Sapphô),公元前七世纪希腊女诗人。相传被柏拉图誉为“第十缪斯”。

传统上认为其人是同性恋者,西方语言中“女同性恋者”一词(例如德语:Lesbe,法语:lesbienne,英语:lesbian),
即源自其 居住地莱斯瓦斯岛(现代希腊语:∧έσβος; 拉丁字母转写:Lésvos)
  在中文网络中,女同性恋也被称作“拉拉”

爱尔兰赋予同性夫妇合法权利

年06月26日23:26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据英国媒体6月26日报道,传统的天主教国家爱尔兰通过一项世俗伴侣关系法案,这项法案首次承认了同性伴侣的合法权利,并且赋予非婚的长期伴侣许多此前仅为婚姻夫妇所有的法律权利,但是此法案并未认可世俗婚姻。
  
爱尔兰司法部长德莫特-埃亨说:“这项法案为同居的伴侣提供了法律保护,是重要的一步,对于同性伴侣尤为如此,他们的关系此前未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通过对世俗伴侣关系和婚姻关系进行清晰的区分,特别是对于双方各自的权利进行区分,(社会)达到了很好的平衡,同时也体现了宪法规定的人人平等(原则)。”
 
 据悉,这项新的立法给与了世俗伴侣很多之前不曾拥有的权利,包括维系关系的义务、对于共有房产及相关继承事宜的保护。
  
爱尔兰一个同性恋权利平等组织的负责人说:“这是一项历史性的世俗权利改革,将解决许多对于同性恋夫妇而言急需解决的问题。部长和政府应该(因此)受到祝贺。” 

 据悉,91.6%的爱尔兰信奉罗马天主教,爱尔兰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天主教国家。爱尔兰的宪法赋予了婚姻夫妇许多权利,1995年引入的宪法修正案取消了对于离婚的禁止。目前,爱尔兰法律仍然严禁堕胎,但是1978年引入了避孕产品,并承认避孕产品销售合法。(环球在线:杨洁)

GL

文学用语~
GL全称girls' love,专指女性之间的同性恋情,常出现在文学作品,动漫作品,漫画作品等等。


程度差别~
LES<GL<百合
  
(<)指纯洁度
  
百合是指单纯的女性之间纯真的友情(不参与性和情人之间的爱)
  
GL是女性之间的爱情,也同时参与性(一般GL不分TB,单指女性之间的爱情,互相的很多,俗称H)。
  
LES是分TB的,属于那种性和爱都不可缺少的那种。
  
B是指LES中比较男性化的女性,俗称"假小子"。
  
娘T是T的一种。
T里面一般分很MAN,而娘T就是指外表女性化,心里还存在假小子元素的人。
  
P就是LES中女性化的一种。
  
H就是互相的,可以把TB都当做情人(也就是不挑食)。
  

Girls' Love(简称GL)与百合的区别~
百合一词定义众说纷纭,而与其对义又相近的GL一词,两者之间常产生模糊、等同或完全对立的状况。

日本普遍的看法是,两者并无确切定义上分别,只有语感上的分别。

从百合一词的在日本的源流来看,本来是同时包含性爱与精神要素的,但随着时间推进,也出现如香织派百合般坚持百合的纯粹与纯洁性的定义。

但反面,也有人因为语源的关系,认为和 Boys' Love 相对的 Girls' Love 猥亵性较低,而使用GL一词。

在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则有部分讨论区将百合视为纯洁、精神性的。而 GL 被当成肉体上的爱。某些爱好者认为将两者混用是认知不足。
  
就日本的语源发展来看,这种分类方法其实根植于另一个更容易混淆的概念下,那就是GL和女同性恋的等同。
  

GL、百合与现实女同性恋~
严格来说,百合和 GL 两词,都是基于对女同性恋或女性情谊的想像而来的产物。以文学、动漫画作品为根基发展而来的。

现实中的女同性恋,应使用蕾丝边(Lesbian)、女同志等词,才符合社会、性别议题上所使用的名称。

在日本,现实上女性间发生恋爱的“情节”,应称女性同性爱。
  
但中国内地与港澳台的动漫圈,常将 GL 一词等同于现实的女同性恋,因此也才会有 GL = 有肉体关系,而百合属于精神层面的概念。

例如 Boys' Love (BL),很少会有将之与现实的 GAY 混同的状况,所以就 GL 为 BL的对义语的关系上,GL 其实并不等同现实的女同性恋或女同性爱情节。


社会现象~  
有些心理学家相信,女性比男性天生更具有同性恋的倾向。

在对待同性恋的态度上,异性恋的男性常常对女同性恋表现出欣赏的心态。

对这个现象还没有特别令人信服的解释。类似的现象也见于女性对男同性恋(在动漫领域一般就是指BL,Boys' Love)的偏爱,这类爱好者有时候被称为腐女。

一个较常见的解释是,BL让女性读者看到双倍的英俊男主角,因此女性读者对这种作品产生偏爱。这一解释也许也可以应用到前者。
 
因此,在面向男性读者的动漫作品中加入GL的情节,有助于吸引到更多的读者。由于商业化的作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动漫作品中包含了一定的GL情节。